跨越千里解陳年“舊賬”,柔性調解促案結事了
作者:沛縣人民法院賀雪、李璽 發布時間:2025-08-22 瀏覽次數:636
“十多年了,老爸臨走前放不下的事終于有個了結了!”范小某拿著調解協議的手微微顫抖。
這是一樁橫跨晉、蘇兩省,遷延十余年的租賃費糾紛。十余年前,沛縣某公司在山西一工地施工時,租用了當地人范某的吊車,后因公司拖欠租賃費,雙方就此產生糾紛。范某生前曾多次向該公司催討欠款,卻因種種阻礙始終未能結清。十余載光陰流轉,范某不幸離世,這筆未清的租賃費便成了其子女心中難以釋懷的牽掛。
范某的三個子女與妻子均在山西生活,為了完成范某生前的未了心愿、追回合法債權,四人商議后,跨越千里趕赴沛縣,向該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公司支付拖欠的租賃費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全面梳理案件脈絡,深入剖析糾紛核心——本案既存在公司拖欠租賃費的事實爭議,也有因時間跨度長、當事人跨省溝通不便引發的情感隔閡。針對范家兄妹“為父維權”的情感訴求,法官主動傾聽他們多年來的奔波之苦與心中掛念,通過共情溝通緩解其對立情緒;對于被告公司可能面臨的經營壓力,法官則從企業長遠發展角度出發,剖析拖欠款項對企業信譽的潛在損害,闡明“及時清欠才能輕裝上陣”的現實意義,為后續調解掃清了心理障礙。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始終秉持“法律為基、情理為橋”的原則。對范家兄妹,法官逐一釋明租賃合同效力、訴訟時效、證據規則等法律要點,幫助他們理性評估訴求的合理性,避免因情緒主導陷入僵局;對被告公司,法官結合同類案例說明拖欠債務的法律風險,同時引導其理解范家兄妹繼承債權的合法性與情感合理性,促使雙方從“對抗”轉向“協商”。
充分考慮到雙方跨省訴訟的實際困難,法官高效采用“背靠背溝通+面對面協商”的組合方式:先分別與雙方溝通底線訴求,梳理分歧點;再組織雙方當庭協商,逐條回應爭議,逐步縮小差距。同時,法官根據公司經營現狀明確提出“當庭履行”的方案,避免案件后續因被告沒有如約給付而進入執行程序,切實提升了調解的實效性。
在承辦法官的耐心推動下,雙方最終達成共識。被告公司同意當天向范家兄妹支付拖欠的租賃費,范家兄妹為盡快了結父親遺愿,也自愿在租賃費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協議簽訂后,該公司現場履行完畢,范家兄妹拿到款項的那一刻,也許已逝老人多年的牽掛也徹底落地,這起跨越十余年、相隔數千里的糾紛,以“案結、事了、人和”的圓滿結局畫上句號。
在處理跨區域、長周期等復雜糾紛時,不應局限于單一裁判模式,而應注重以柔性調解平衡法理與情理,追求“事了人和”的實質效果。這既是司法為民理念的生動實踐,也為深度化解社會矛盾提供了重要思路。
本案中,沛縣法院以耐心細致的調解,成功化解這起跨越晉蘇兩省的租賃費糾紛,充分彰顯了柔性司法在破解“陳年舊賬難理清”困境中的獨特價值。同時,這一過程向社會傳遞了“誠信履約”“理性維權”的正面導向,為類似復雜糾紛的處理提供了可借鑒的范式,也為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動社會治理和諧化注入了持久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