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584日立案公示

姓名

出生日期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變動

報請意見

報請依據

翟增松

1985·12·24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5

未減過刑

假釋

表揚6

公示異議聯系電話:025-83522232;聯系人:虞軍;公示期限為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