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罪犯馬濤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立案公示

(2025)蘇0114刑更6號

           罪犯馬濤因犯襲警罪,本院于2025年7月11日作出(2025)蘇0114刑初247號刑事判決,判決被告人馬濤有期徒刑二年。現罪犯馬濤以其患有雙相情感障礙、強迫性障礙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本院刑庭經初步審查后認為罪犯馬濤的情況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予以立案。現將罪犯馬濤的暫予監外執行立案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如對本院上述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可通過以下方式向本院反映。

 

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內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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