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收到一起執行案件當事人潘阿姨送來的“排憂解難為人民,嚴格執法顯公正”錦旗,以表對執行法官“如我在執”、盡職盡責工作態度的肯定與感謝。

2017年11月11日,殷某無證駕駛其妻子朱某租賃的小型普通客車與陳某駕駛的轎車相撞,造成陳某車上人員袁某等五人不同程度受傷。經交警認定,殷某負事故全部責任。袁某因本起交通事故呈植物人狀態構成一級殘疾,需要長期護理依賴。事故發生后,吳中法院判決袁某超出交強險的損失由殷某承擔70%賠償責任,朱某承擔30%的賠償責任,扣除墊付款后,殷某、朱某分別應賠償袁某80余萬元、40余萬元。判決后,殷某、朱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袁某向吳中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中,吳中法院依職權對被執行人殷某、朱某名下的財產狀況進行調查,除扣劃到的零星存款外,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因本起事故還有其余傷者,兩被執行人每月僅能從收入中拿出3000元支付給袁某家屬,案件執行困難重重。

突如其來的事故讓袁某的家庭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袁某妻子潘阿姨不僅要支付高額的醫療費,還要寸步不離地照顧癱瘓在床的丈夫,生活的重擔壓得潘阿姨喘不過氣來,年近70的她也因此病倒。面對袁某每況愈下的身體情況,潘阿姨迫切地想盡快解決糾紛。為此,她向吳中法院來信說明了自己的困境,希望法院可以幫助其盡快拿到剩余賠償款。

收到潘阿姨的來信后,吳中法院高度重視。從信中得知袁某是失獨家庭,潘阿姨去年也查出身患癌癥,兩位老人的生活極其艱難。于是,吳中法院執行局一方面為袁某申請司法救助,另一方面立即聯系被執行人,組織雙方面對面協商。

“我真的太難了,為了給老袁治病,我已經向親戚借了幾十萬元了。老袁現在身體越來越差,最近還去醫院搶救了兩次,去年我也做了大手術,我真的走投無路了,希望你們可以盡快把欠款給我!”潘阿姨聲淚俱下地說著自己的訴求。

兩被執行人表示,因本起事故傷者較多,其已賠償了幾十萬元,現在夫妻倆都靠打工為生,上百萬元的賠款確實無力一次性支付。面對該情況,執行法官采取“背對背”方式溝通,一方面向兩被執行人進行法律釋明,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嚴重后果;一方面安撫潘阿姨及其親友的情緒,共同尋求解決方案。經過近五個小時的不懈努力,雙方最終達成分期履行的和解方案,兩被執行人從本月底起就開始付款,本起事故所涉的多個執行案件一攬子解決。

次日,潘阿姨及其親友專程來法院向執行局送上一面錦旗,“感謝你們,是你們讓我又燃起了生活的希望!”潘阿姨激動地說。

從“絕望”到“希望”,當事人心態的“反轉”是吳中法院用實際行動詮釋司法為民情懷的生動體現。這面錦旗見證了法院的努力和擔當,也凝聚著人民群眾的真情和期許。吳中法院將繼續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以更快的執行速度、更實的執行舉措,全力兌現當事人的勝訴權益,用執行力度保障民生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