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佳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5-07-18 瀏覽次數:20
罪犯王佳,女,2005年2月24日生,漢族,小學文化,無業,住徐州市云龍區。2025年5月19日本院作出(2025)蘇0303刑初66號刑事判決,以介紹賣淫罪判處罪犯王佳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判決生效后,王佳以懷孕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查,罪犯王佳在徐州市中心醫院診斷,診斷意見為:早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司法通[2014]112號《暫予監外執行規定》第五條規定,罪犯王佳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醫學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五款之規定,決定將罪犯王佳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于2025年7月14日作出(2025)蘇0303刑更6號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對罪犯王佳決定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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