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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隨著一聲清脆法槌聲的響起,7月15日,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區工商聯在“法商園地”聯合開展面對面服務企業活動。區法院現場審理一起股權轉讓糾紛,法官就案講法為企業日常經營管理開展法律提醒,十余名轄區企業家代表受邀參加活動。

2023年,原告孫某(甲方)征得公司其他三名股東同意后與被告韋某、史某(乙方)簽訂轉讓合同,約定:乙方同意以100萬元受讓甲方經營的公司,合同簽訂后即付轉讓定金80萬元,甲方完成80萬元收款后配合乙方辦理相關過戶變更手續,待過戶變更手續完成后乙方付清20萬元轉讓尾款。

合同簽訂后史某及其妻子支付80萬元給孫某。孫某通過增資擴股的形式將韋某以及史某指定的石某工商登記為公司股東,公司注冊資本由300萬元增至600萬元。后史某未支付20萬元轉讓尾款,孫某將史某、石某、韋某訴至法院要求支付尾款及利息。

庭審中,原告孫某認為,“相關過戶變更手續”是指將韋某、石某登記為公司股東即完成過戶變更手續。而被告認為,“相關過戶變更手續”是指將公司四名原股東的股權全部變更至韋某、石某名下,而原告方完成的卻是增資擴股的工商變更,加之公司現已注銷,故原告方未完成“相關過戶變更手續”,被告方給付20萬元尾款的條件不成就,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請。

該案由民二庭副庭長苗艷獨任審判。苗艷根據原、被告雙方的訴辯意見,圍繞爭議焦點有序推進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整個庭審過程張弛有度,井然有序,訴訟程序嚴謹規范、當事人各項訴訟權利保障充分。因當事人同意調解,該案將庭后組織調解,調解不成則定期宣判。

庭審結束后,苗艷以“股權轉讓”為主題為企業代表開展普法宣傳,并結合典型案例,重點講解新修訂的 《公司法》中股東出資的法律法規和司法實踐中的熱點問題,為到場的企業代表提供法律咨詢。

“‘法商園地’是在2018年由區法院和區工商聯共同打造的一個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陣地。一直以來,我們在‘法商園地’積極開展巡回審判、普法講座、座談交流等活動,密切與企業的聯系,為企業的正常經營保駕護航。”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炳連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