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楊朝艷,女,1996年9月13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住貴州省興義市。本院(2025)蘇0281刑初667號刑事判決以詐騙罪判處楊朝艷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現判決已生效,罪犯楊朝艷以其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對其暫予監外執行,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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