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培靈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南通 發布時間:2025-07-14 瀏覽次數:264
罪犯王培靈,女,1994年7月9日出生,漢族,公民身份號碼440881199407091085,初中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廣東省廉江市石城鎮綠壽村6號,住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市橋白沙堡大街10號。王培靈因涉嫌犯詐騙罪,于2023年9月7日被如皋市公安局取保候審。經本院決定,于2024年9月24日繼續取保候審。
本院于2025年2月28日作出(2024)蘇0682刑初586號刑事判決,以詐騙罪判處王培靈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決宣告后,同案犯梁雅芬提起上訴,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該案已發生法律效力。本案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經查,王培靈于2025年1月29日生育一女,目前系哺乳期婦女,不宜收監執行。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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