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工人報訊 昨日上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江蘇省人社廳發布2024年度江蘇省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這批案例有助于強化對全省各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人民法院辦案指導力度,統一勞動爭議案件裁審尺度,推動勞動爭議案件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發布的案例涵蓋了競業限制、試用期勞動者權益保護、勞動者育兒假權益、勞務分包、勞動者誠信、保障超齡勞動者合法權益、調裁訴一體化機制等多個領域。

江陰市法院報送的“135名工人與某鋼管公司追索勞動報酬案”中,有關部門聯合化解群體性欠薪糾紛,調裁訴一體化機制顯成效。某鋼管公司拖欠工人數月工資未發,工人了解到有供應商要到廠內強行搬運成品和原料抵作貨款后萬分著急。法院勞動爭議調裁中心獲悉后第一時間介入,啟動“法院+”聯動機制,當天即聯合當地勞動關系聯合調處中心和相關部門開展調解工作,引導135名工人向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某鋼管公司支付工資,并通過仲裁委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第一時間對某鋼管公司采取保全措施,成功查封500余噸成品和原料。案件處理過程中,法院依托勞動關系聯合調處中心推動轄區鎮政府及各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協調,最終促成119名工人與某鋼管公司在仲裁階段達成調解協議。未達成調解協議的16名工人仲裁后訴至法院,法院開通“綠色通道”審理,該批案件全部以調撤方式結案。135名工人在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如愿領取了350余萬元的工資。

南京市經開區勞動仲裁委報送的“張某申請勞動仲裁案”,保障勞動者育兒假權益,凸顯人性化和法治化雙重關懷。張某在某公司工作,其妻生育一女。張某請休育兒假,某公司批準其休假5天。當月,張某以家中突發變故致幼女生病無人照看為由,再次申請5天育兒假。某公司以訂單任務緊為由不準假,雙方多次協商均無果。張某未到崗,陪護女兒前往醫院治療。某公司認為,勞動者未獲準假即不出勤屬曠工,以張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雙方勞動合同。張某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仲裁委認為,勞動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育兒假。本案中,張某的請假事由具有正當性,雖在請假流程上有所欠缺,但應當區別于無故曠工行為,某公司未舉證證明存在因訂單任務緊而不準假的情形,故仲裁裁決某公司支付張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