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張晶晶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5-05-14 瀏覽次數:56
罪犯張晶晶,女,1987年2月6日生,漢族,大專文化,淘寶店主,河南省鄭州市人。2024年11月4日本院作出(2024)蘇0391刑初205號刑事判決,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張晶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判決生效后,罪犯張晶晶以哺乳期原因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于2025年5月12日分別作出(2025)蘇0391刑更6號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對罪犯張晶晶決定暫予監外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將罪犯張晶晶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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