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萬商事糾紛、藥品臨期風險,法官一攬子化解!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康嘉倩 發布時間:2025-05-12 瀏覽次數:472
“許廷廷法官集商業洞察力、審判專業度、利益平衡法于一身,以其專業思維、敬業態度順利解決雙方多年矛盾……不僅彰顯了職業操守,更讓我們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義。”
近日,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謝信被送到昆山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許廷廷手中。在這起涉及6000余萬元的醫藥行業重大商事糾紛中,面對標的額巨大、法律關系復雜、藥品即將臨期等多種風險交織的困境,承辦法官主動作為、創新破局,最終促成雙方握手言和。
原告某醫藥公司與被告某制藥集團于2022年簽訂《配送協議》《產品購銷合同》,約定由某醫藥公司先在某制藥集團處采購藥品,再在指定經銷區域內代某制藥集團銷售藥品給下游采購商,某醫藥公司承擔中轉倉儲、配送等工作;某制藥集團負責下游市場開發管理、產品動銷,并向某醫藥公司支付配送費。
銷售過程中,下游采購商未及時支付貨款,且某醫藥公司采購的藥品未全部售出造成庫存壓力,某醫藥公司認為某制藥集團未盡到動銷及督促下游采購商付款的義務,故訴至法院,主張某制藥集團應依約支付配送費、服務費、已銷售藥品貨款、庫存藥品預付貨款合計6000余萬元。
承辦法官調查后發現,原被告合作時間跨度長、交易模式多樣化,導致案件事實難以查清、合同性質認定存在較大爭議,加之庫存藥品數量大并面臨臨期風險,雙方企業對解紛時效性有著迫切的需求。
為厘清交易細節和下游客戶債務關系,承辦法官主動追加四家分散在外省各地的下游采購商為訴訟參與人,抽絲剝繭深入調查,一一梳理案件事實,收集多方證據交叉印證,逐步拼合分散繁雜的“碎片化”案情,構建“全景式”事實認定。
隨后,承辦法官帶隊赴某醫藥公司倉庫實地核查,與原被告雙方人員對6萬余盒庫存藥品逐盒清點、登記有效期限,快速精準鎖定藥品處置的優先級,最大程度避免因司法程序耗時導致藥品過期、企業利益受損。
在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敏銳意識到,雙方矛盾牽涉廣泛,如果“一判了之”,可能引發影響行業交易習慣的連鎖反應,亦不利于真正實現案結事了、定分止爭。她多次組織雙方在庭審現場調解,但雙方爭議太大,前期調解均陷入停滯。
承辦法官并未放棄,她廣泛閱研醫藥行業交易慣例、查詢相關裁判案例,結合法律原則和查證事實,加班加點形成長達五十多頁的初步裁判意見,在此基礎上再次組織雙方調解。
立足雙方爭議焦點,承辦法官提出了遵循雙方交易習慣與尊重既有合同框架并重的調解方案,雙方公司經過激烈交鋒與深入研判,均對調解方案表示認同,認為該方案能夠實現雙方各自利益最大化,最終成功簽署調解協議。隨后,某制藥集團如約履行了付款義務,庫存藥品亦逐步完成市場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