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溫情護漁鄉:一份建議書守護水鄉煙火
作者:興化市人民法院 范成功 顧超 發布時間:2025-04-09 瀏覽次數:433
2025年1月,興化市某村莊的春寒料峭中,一紙訴狀,打破了村莊的平靜,一場因魚塘承包引發的“拉鋸戰”正悄然升溫。
村民老朱攥著兩份泛黃的協議,眉頭緊鎖——2020年,他與村委會簽訂了70畝魚塘的5年承包合同,后又因村委會延期交付部分魚塘,雙方約定延長承包期一年至2026年。然而,村委會換屆后,新任干部對歷史協議“摸不著頭腦”,竟計劃在合同未到期前重新招投標。
眼看自己投入數十萬元改造的魚塘即將易主,老朱急紅了眼:“這塘里的蟹苗剛投下去,要是斷了承包,我全家老小的生計怎么辦?”心急如焚的老朱一紙訴狀遞至興化法院開發區法庭,此時,距離村委會公告的招投標日僅剩7天!若按常規流程,開庭時招投標早已結束,到時不僅老朱的權益受損,新承包人入場后更可能引發連環糾紛。
承辦法官王馳接到訴狀時,心頭一緊:“這雖然是一起普通的承包合同糾紛,但時間較為緊迫,一旦魚塘重新承包出去,極有可能引發更大的矛盾,必須立刻啟動涉農糾紛綠色通道,速戰速決!”他當即聯系法庭庭長許志蘭,闡明案情的緊迫性,請求召開庭務會議討論化解方案。
法庭會議室內,審判團隊梳理出案件存在的潛在危機——法律危機,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5條,村委會不得因責任人變動擅自解除承包合同;經濟危機,老朱塘中價值數萬元的魚苗還未進入收獲期,預期損失無法估量;信任危機,承包合同變廢紙,村民未來如何放心投標?
許志蘭庭長當即拍板:“必須打破常規,司法建議先行!”王馳抓起《司法建議書》草案直奔分管院長辦公室,草案審議工作緊鑼密鼓得開始進行。次日凌晨,一份蓋著鮮紅院印的《司法建議書》便送達村委會并抄送鎮政府:“建議暫緩招投標,防范違約風險”。
建議書發出后,新任村支書滿腹委屈:“我們剛上任,哪知道這些陳年舊賬?”法官王馳沒有坐等回函,而是帶著案卷直奔塘口。
魚塘邊,老朱蹲在塘埂上滿面愁容:“法官,我不是不講理的人,只要讓我養完這一年,我立馬騰塘!”王馳翻開《農村土地承包法》逐條解釋,又掏出手機展示興化法院過去調解的類似案例:“您看,去年西鮑法庭巡回審理時,也是靠‘法律+鄉情’化解的蟹塘承包糾紛,而且咱們的承包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另一邊,王馳走到村支書身旁,掰著指頭算賬:“老朱這幾年投了多少錢?塘里還有多少待收的魚?如果強行招投標,村委會可能要賠上違約金,新承包方也會血本無歸……”初春的寒風裹著塘水腥氣,卻吹不散他話語中的懇切。耐心溝通下,魚塘承包糾紛出現轉機,村支書掏出司法建議書,指著劃線的“暫緩招投標”長嘆:“王法官,您這建議書來得及時!我們光想著給村里增收,差點犯了大錯。”次日,村委會正式回函:暫停招投標,與老朱協商后續事宜。得知消息的老朱,冒雨趕到法庭撤訴:“這塘保住了,我們漁民的心也暖了!”
暮春四月,老朱的魚塘泛起粼粼波光。村委會辦公室里,新修訂的《集體資產承包管理辦法》剛剛上墻,其中特別注明:“涉及歷史合同,須經法律顧問審核”。而開發區法庭的案頭,一份關于完善農村合同備案制度的司法建議正在醞釀…… 司法的溫度,就這樣在爭分奪秒的護佑中,化作水鄉永續發展的年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