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對罪犯l李道平監外執行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5-04-08 瀏覽次數:119
罪犯李道亮犯危險駕駛罪一案,我院于2025年3月18日作出(2025)蘇0311刑初124號刑事判決,以罪犯李道平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天,罰金人民幣三千五百元。判決后其以身體患有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立案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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