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道亮犯危險駕駛罪一案,我院于2025年3月18日作出(2025)蘇0311刑初124號刑事判決,以罪犯李道平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天,罰金人民幣三千五百元。判決后其以身體患有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立案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意見反饋方式:

   電話:0516-83637733,通訊地址: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