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罪犯羅瑤瑤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蘇州 發布時間:2025-04-07 瀏覽次數:330
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2025)蘇0509刑初252號刑事判決書以羅瑤瑤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一千元;犯偷越國(邊)境罪,判處其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三千元。現罪犯羅瑤瑤以其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根據相關規定,本院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如有異議,可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舉報電話0512-63983975或將書面反饋意見郵寄至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郵編21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