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射陽法院)受理罪犯張瑢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鹽城 發布時間:2025-03-27 瀏覽次數:85
江 蘇 省 射 陽 縣 人 民 法 院
受理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2025)蘇0924刑更6號
罪犯張瑢,女,1993年8月23日出生,漢族,大學文化,無業,住海南省??谑小?/span>
本院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2024)蘇0924刑初377號刑事判決,
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罪犯張瑢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判決生效后,張瑢向本院提出監外執行申請并提交相關病歷材料。
經初步審查,結合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組織診斷意見書,本案符合受理條件,本院已受理該申請。
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9日。
如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屆滿前向本院書面反饋。
(地址: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解放西路八號射陽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承辦人:侯建偉,聯系方式:0515-69220040)。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