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從CT檢查床上跌落受傷誰之過?
作者: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李倩 發布時間:2025-03-31 瀏覽次數:145
南通通州的七旬老人嚴某原本因為腰痛到醫院做CT檢查,誰料從檢查床上摔下導致眼部受傷并構成八級傷殘。病沒有看成,還添了新傷,這損失誰來擔?近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糾紛,最終判決由案涉衛生院對嚴某的損失承擔60%賠償責任,嚴某自行承擔40%。
2023年9月25日,73歲的嚴某因腰部疼痛,來到通州某鄉鎮衛生院就醫,醫生要求其先做CT檢查。可是當老人做完CT檢查準備起身時突然感到不適,喊了兩聲但沒有人應答,老人便勉強自行下床,結果不慎從檢查床上跌落下來,當場昏迷,被送往市區醫院救治。
經司法鑒定,嚴某顱腦損傷,左眼眶骨折,左眼球破裂傷,左眼玻璃體積血,左眼前房積血的診斷成立,后遺左眼盲目5級,構成人體損傷八級傷殘。為索賠,嚴某以衛生院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為由,將衛生院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21萬余元。
庭審中,衛生院辯稱,其提供的醫療診療服務部位是腰部,原告因自身原因摔倒受傷不是衛生院導致,故不同意承擔賠償責任,請求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通州法院經審理認為,因診療活動引起或觸發,導致醫患雙方發生爭議,屬于醫療糾紛。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八條中規定,診療活動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通過醫學專業手段等措施進行疾病診斷和治療的行為。而本案中,嚴某因在檢查室摔倒致殘造成損失,并非診療活動引起或觸發,故本案不屬于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應為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關于責任如何劃分,法院認為,衛生院作為專業的醫療服務機構,在提供醫療服務時,應考慮患者年齡、身體情況、運動能力等情況并提供必要的照護服務。本案中,嚴某系年過七旬的老人,因腰部不適就診并在醫生指導下進行拍片檢查,其本身運動能力有限,衛生院應當考慮到嚴某起身可能存在一定困難,提醒嚴某及其家屬予以注意或家屬陪同,但衛生院未盡到必要的審慎義務,應承擔部分責任。同時,嚴某作為成年人,對自身身體狀況應當有一定認知,但其未告知醫生,亦未要求家屬陪同,其對自身安全未盡到注意義務,故嚴某自身亦存在過錯,應對其損失承擔一定責任。綜合本案實際情況,法院判決由衛生院承擔60%賠償責任,由嚴某自行承擔40%責任。
判決作出后,雙方均未上訴,該案現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