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罪犯王佳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無錫 發布時間:2025-02-25 瀏覽次數:87
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王佳,女,1989年3月6日生出生于江蘇省常熟市,漢族。本院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了(2024)蘇0282刑初1083號刑事判決書,以罪犯王佳以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罪犯王佳于2025年1月16日生育一子,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不宜收監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可以將罪犯陳靜暫予監外執行。
特此公示。如有異議,請于2025年2月28日前(公示期三日)向本院反映。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聯系人:尹昳
電話:0510-87963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