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張軍申請暫予監外執行一案公示
作者: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5-03-28 瀏覽次數:251
徐 州 市 鼓 樓 區 人 民 法 院
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公示
(2025)蘇0302刑更7號
罪犯張軍,男,1977年8月24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311197708240037,漢族,高中文化,務工,住所地徐州市鼓樓區美的樂城小區12-2201室,戶籍地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陶樓村2號。
本院于2024年9月4日作出了(2024)蘇0302刑初364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張軍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案件生效后,罪犯張軍因身體患有疾病,徐州市看守所不予收押,現張軍申請監外執行,本院已受理。現予公示。
公示期限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節假日順延)。
如有異議,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
反饋方式:將書面意見提交或郵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環東路48號,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承辦人:劉曉璐,電話:0516-80282848)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