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對罪犯張祥龍監外執行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5-03-27 瀏覽次數:369
被告人張祥龍,男,1989年5月20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320323198905200413,漢族,本科肄業,打工,住徐州市鼓樓區九里萬科公園里57號樓1706室(戶籍所在地徐州市銅山區鄭集鎮前王樓村115號)。被告人張祥龍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于2024年1月29日被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被告人張祥龍因涉嫌危險駕駛罪,于2024年1月24日被徐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取保候審,經本院決定于2024年7月10日被逮捕,因病未予羈押。
本院于2024年7月10日作出(2024)蘇0311刑初466號刑事判決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五百元。現罪犯張祥龍因患病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向社會公示,公示期3日(從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30日)。歡迎社會監督,如有情況,請于2025年3月30日17時之前向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反映。
監督電話0516-83637773(督察室)、0516-83637733(刑庭)
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