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寧法院55萬詐騙款發還被害人
作者:商東 天刑 發布時間:2011-02-15 瀏覽次數:656
去年7月底,被告人陳東平為騙取他人錢財,在福建廈門從他人處租用“虛擬主機”(空間)及三個域名,通過他人制作成證券公司的網頁,并通過騰訊網推廣其虛假網站。被害人蔣某瀏覽該網站后,經與被告人陳東平聯系,按被告人陳東平的要求匯付人民幣880元至網站指定帳戶,后被告人陳東平以短期能取得高額回報為由,以需拉升大盤資金的名義,騙取被害人蔣某匯付的人民幣50000元。同年
近日,被告人陳東平因犯詐騙罪,被天寧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案件判決生效后,法官立即趕到福建對涉案贓款進行劃撥后發還被害人蔣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