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江蘇省常州天寧法院法官韓志偉,將剛剛從福建劃撥回來的涉案臟款550820.71元以現金支票發還被害人蔣某。蔣某特地制作了一面錦旗深表謝意。

 

去年7月底,被告人陳東平為騙取他人錢財,在福建廈門從他人處租用虛擬主機(空間)及三個域名,通過他人制作成證券公司的網頁,并通過騰訊網推廣其虛假網站。被害人蔣某瀏覽該網站后,經與被告人陳東平聯系,按被告人陳東平的要求匯付人民幣880元至網站指定帳戶,后被告人陳東平以短期能取得高額回報為由,以需拉升大盤資金的名義,騙取被害人蔣某匯付的人民幣50000元。同年83,被告人陳東平以分紅的名義將人民幣4180元匯付給被害人蔣某,并以需確認炒股資金金額為名,要求被害人蔣某將資金全額轉賬至網站指定帳戶,后被害人蔣某按被告人陳東平的要求,轉賬人民幣720000元至網站指定帳戶。被告人陳東平收到該款后,即予以轉賬,并安排人員將全部款項取出進行分臟,刪除網站內容,釋放虛擬主機(空間),刪除網站。案發后,公安機關對涉案贓款人民幣550820.71元予以凍結。

 

近日,被告人陳東平因犯詐騙罪,被天寧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案件判決生效后,法官立即趕到福建對涉案贓款進行劃撥后發還被害人蔣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