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龍?zhí)侗O(jiān)獄

                 

〔2025〕蘇龍獄減建字第151號

    罪犯謝某,男,1990年11月2日出生,初中文化,現(xiàn)在江蘇省龍?zhí)侗O(jiān)獄二十監(jiān)區(qū)服刑。

    2022年6月29日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qū)(原郊區(qū))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311刑初128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謝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刑期自2022年8月2日起至2026年4月19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整,退贓退賠人民幣三萬五千四百四十四元整。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11月17日交付執(zhí)行。

    罪犯謝某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監(jiān)規(guī),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yè)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4年1月、2024年6月獲得表揚2次,確有悔改表現(xiàn)。罰金一萬元已履行,贓款三萬五千四百四十四元已退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建議對罪犯謝某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龍?zhí)侗O(jiān)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