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5〕蘇龍獄減建字第215號

    罪犯俞某,男,1993年7月27日出生,福建省平潭縣人,大專文化,現在江蘇省龍潭監獄二十六監區服刑。

    2023年4月24日江蘇省如皋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682刑初792號刑事判決,以罪犯俞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3年4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整,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五千元整。俞某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5日作出(2023)蘇06刑終155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8月25日交付執行。

    罪犯俞某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4年4月、2024年9月獲得表揚二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五萬元已履行,違法所得五千元已退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俞某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