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田間解 司法為民暖人心
作者: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楊潔 龐凡丁 發布時間:2025-03-14 瀏覽次數:88
為更好地實現“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目標,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法庭牢牢秉持司法為民理念,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為鄉村振興和社會和諧穩定貢獻司法力量。在這充滿生機的初春時節,法庭受理了一起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案件,相關事實查證難度大,原被告間矛盾由來已久且經村委會協調多次均未能化解。承辦法官聯合具備多年基層調解經驗的人民陪審員,多次溝通協調,最終成功化解這一矛盾糾紛。
現在就讓我們跟隨鏡頭,走進那些司法為民的溫暖場景。
國徽下鄉,傳遞司法力量
在柳新鎮某農村的小道上,港務區法庭的司法干警們帶著國徽,步伐堅定地向村里走去。陽光灑在國徽上,閃耀著莊嚴的光芒。村民們圍攏過來,議論紛紛:“這是要干啥呀?”“好像是來處理咱村老張家那土地糾紛的事兒?!?/p>
事情要從2000年說起,原告張某的母親張大娘作為柳新鎮某農村集體村民,依法享有村里4塊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而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清楚記載了承包期限至2027年8月31日。因為年事已高,無力耕種土地,張大娘就經村里協調,和被告王某母親口頭約定,把案涉土地交給王某母親耕種,但雙方均未提及承包費用。2019年,村里將土地統一交給種糧大戶耕種,案涉土地有了租金收益??蛇@時張大娘、王某母親等人都已去世,張某和王某就土地歸屬和土地租金收益問題協商無果,無奈訴至法院。
田間地頭,傾聽雙方訴求
二三月份的天氣乍暖還寒,承辦法官來到案涉土地現場,原被告雙方早已等候在那里。為了查明事實,根據雙方申請,法庭把該村村民委員會追加為第三人。但現在的村干部不了解當年土地流轉的情況,而經歷土地流轉的村民們也已上了年紀,無法完整復述全部經過,這給查明案件事實增加了不小的難度。
“來,咱就在這兒好好嘮嘮,把心里的想法都講出來。”承辦法官親切地與當事雙方打招呼。原告張某率先打開了話匣子:“法官,這塊地是俺母親的,有證的,現在這租金和地的事兒一直沒個說法,俺心里實在著急??!”說著,他從兜里掏出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遞給法官。
被告王某也趕忙說道:“我家種了這么多年,這些年公糧、提留都是我交的,現在地上我還種著莊稼,不能歸還給張某?!背修k法官認真傾聽著雙方的訴求,從土地的歷史流轉情況,到現在的收益問題,一一詢問、了解,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一邊在本子上記錄著,還不時走到土地邊,查看土地的具體面積和耕種情況,試圖找到解開雙方矛盾的關鍵。
攜手調解,矛盾終得化解
了解完具體情況后,承辦法官在村委會的村民議事廳中邀請了對農村土地政策有著深入了解的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
“咱都是一個村兒的,抬頭不見低頭見,以前關系也不錯,有啥事兒都好商量?!比嗣衽銓弳T率先打破僵局,他的話語帶著濃濃的鄉土氣息,一下子拉近了與雙方的距離。承辦法官也沒有單單局限在雙方爭論的焦點上,而是在尊重法律的基礎上,更注重人情,引導雙方把心里的委屈都說出來,“被告多年來耕種土地,避免了土地荒蕪,還一直為這塊地繳納公糧和提留;原告也非常大方,這么多年把土地免費給被告耕種。咱們得在法律的框架下,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大家都換位思考一下,互相理解?!?/p>
在承辦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的態度逐漸緩和。最終,考慮到在案涉土地沒有統一出租之前,土地收入有限,而且都是被告辛苦勞動所得,所以這部分收入歸被告;土地統一出租后的租賃收益,就應該歸土地的合法權利人,也就是原告?,F在土地上還種著被告播種的麥子,按照“誰耕種、誰管理、誰收獲”的原則,被告2025年6月收獲麥子后,就應把土地交還給原告。這一調解方案得到了原被告雙方的認可。至此,原被告雙方多年的矛盾,終于得到了妥善解決。
土地糾紛看似是小事,可實際上關系著農民的切身利益。這場糾紛的化解,正是港務區法庭司法為民的生動實踐,不僅維護了法律的尊嚴,更守護了鄉村的和諧與安寧。未來,法庭也將繼續深入基層,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讓司法的陽光照亮每一個角落,為鄉村振興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