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企業破產保護機制,充分激活破產制度拯救與重整效用,3月7日,吳中法院舉行企業破產保護服務中心成立活動。吳中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孫健,蘇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包剛,吳中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孫艷出席活動,吳中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高小剛主持活動。

吳中區企業破產保護服務中心主要職能包括,一是破產事務辦理集約化,統一接收申請人的破產申請,快速及時導入破產程序;統一處理受理破產后的各類調查申請,進行集中集約調查,推動破產案件中強制接管、財產查凍、處置過戶等工作。二是破產保護舉措多元化,建立企業識別流程,對企業困境原因、拯救價值進行規范化識別;對具備拯救價值的企業,通過預重整、重整與和解等多元方式化解債務危機。三是破產府院聯動常態化,推動企業破產處置聯動機制常態化運作,對接困境企業投融資需求,定期向相關部門發布破產資產處置信息,協助困境企業開展投資人招募、共益債融資、不良資產處置等工作。四是破產公共服務專業化,暢通企業信用修復渠道,支持破產重整、和解企業重建信用;深化與蘇州中院庭外債務重組指引中心、紓困平臺的對接聯動;對破產管理人進行監督約束與綜合考評。

中心將圍繞吳中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市場主體法治需求,聚焦破產審判工作,凝聚府院聯動合力,打造融合預重整、重整與和解、庭外重組于一體的新型企業拯救與保護模式,推動形成流程規范化、資源聚集化、服務高效化的企業破產保護“一站式”服務,持續提升辦理破產質效,切實保障市場運行秩序、創業創新活力。

吳中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孫健在講話中指出,吳中法院破產審判經驗豐富,審結的案件先后入選全國、全省法院破產審判典型案例。希望吳中區企業破產保護服務中心為破產案件各方搭建公平、高效、透明的平臺,為破產保護貢獻更多可推廣、可復制的“吳中經驗”。

蘇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包剛指出,破產是挽救企業、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手段,吳中法院作為全國模范法院,在破產審判中走在前列,打造了雅新公司重整案等典型案例,率先出臺預重整制度文件,為挽救困境企業、平衡各方權益作出有益探索。包院長表示,中心成立是起點更是責任,希望吳中法院以高質量破產審判助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為蘇州高質量發展貢獻法治力量。

下一步,吳中法院將以吳中區企業破產保護服務中心的成立為起點,進一步發揮人民法院破產審判對企業的保護與拯救職能,為企業提供更加精準、高效的破產保護服務,助力吳中企業可持續發展,為吳中區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