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破融合”救活危困企業,江蘇高院發布典型案例
作者:揚子晚報網 萬承源 發布時間:2025-03-10 瀏覽次數:284
近年來,江蘇法院在實踐中探索開展“執破融合”,有效暢通“執行不能”案件出口,使僵尸企業“移得出、破得快”;有效前移破產重整啟動關口,使危困企業“治得早、救得活”;有效疊加執行和破產程序效能,使大量矛盾糾紛實質化解。2月27日,江蘇高院發布一批“執破融合”典型案例。
分級分類紓困挽救機制,實現被執行企業產業園正常經營
某服飾有限公司系一家服裝生產企業,后該公司在原址改建科技產業園用于廠房租賃,陷入債務危機后結欠各類債務約6億元,相關案件陸續進入訴訟和執行程序。
昆山市人民法院執行中發現,該產業園通過招商引資已入駐36家企業,日常從業員工600余名。入駐企業均正常運轉,如果直接啟動執行拍賣,需依法解除租賃關系,將嚴重影響入駐企業正常經營和員工就業,也會損害地方招商信用和營商環境評價。為減少執行拍賣對產業園的影響,兼顧各方合法利益,執行法官將案件移送企業重整服務中心“執破融合”團隊,該團隊依托困境企業分級分類紓困挽救機制,研判該公司處于“中期艱難型”等級,需要通過重整方式引入外部投資紓困。于是,“執破融合”團隊積極引導債務人提出申請,對該服飾公司先行預重整,確定了意向投資人并形成了預重整計劃草案。2023年11月,昆山法院裁定對江蘇某服飾有限公司重整。
重整程序中,破產管理人沿用了執行程序中形成的司法評估報告等先行成果,通過司法網拍拍賣投資人資格以確定最優投資人,避免了重復性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2023年12月,意向投資人出價1.85億元成為重整投資人。后昆山法院裁定批準了重整計劃,職工債權、抵押權、建設工程優先權、稅收債權全額清償,普通債權人清償率提升了10個百分點,36家企業和600余名員工權益得到保障,各方利益得到最大兼顧。2024年6月,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另外,昆山法院還聯合地方政府對該公司開展信用修復,助力產業園市場口碑、產業價值、就業生態的進一步提升。
據介紹,2023年11月,昆山法院成立全國首家企業重整服務中心,著力為困境企業提供一站式紓困服務。該案中,執行法院通過“執破融合”及時識別企業狀況,通過預重整招募投資人方式確定與該產業園規劃相匹配的投資人。后以拍賣“投資人資格”方式確定優質重整投資人,最終被執行企業重整成功,不僅化解系列執行案件,讓債權人清償率得到大幅提升,還有效維護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保障員工就業,更有效促進了當地產業園的發展。
采取“活封”“活扣”,“重整式執行”助企業破繭重生
某環境藝術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新業態企業,主營智能垃圾分類成套設備生產和垃圾分類管理、清運服務,投入大見效慢。自2023年起,公司出現現金流短缺問題并最終陷入財務困境,賬戶資金相繼被多名債權人訴訟保全,拖欠職工工資數月無法發放,并導致當地小區垃圾清運受到影響。2023年12月,數名債權人對該環境公司申請強制執行。
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執行中查明,公司賬面尚有180余萬元存款處于凍結狀態,名下垃圾分類設備、設施可隨時重啟使用,而如分別拍賣處置則將造成價值嚴重折損,且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針對以上情況,宿遷宿豫法院組建由執行法官與破產法官共同參與的復合型辦案團隊,會同企業住所地高新區管委會研判該環境公司挽救價值,確定了“重整式執行”的工作方向。
為此,執行法院采取“活封”“活扣”措施,一方面協調相關債權人接受其他形式擔保而解除對環境公司銀行賬戶的保全,賬戶資金優先保障公司拖欠的工人工資和社保金,促使工人安心返崗;另一方面,對公司的垃圾運輸設備和收集設施作登記查封,允許公司繼續使用,并同步開展信用修復工作,推動公司恢復基本經營。2024年10月,宿遷宿豫法院裁定批準該環境公司重整計劃,成功引進投資2000萬元,公司生產經營現已全面恢復。
據介紹,本案中,宿遷宿豫法院針對被執行企業“技術密集型、勞動密集型”雙重特性,按照“保市場主體就是保民生”的工作理念,以“重整式執行”的辦案思路,采取“活封”“活扣”柔性措施,解除賬戶凍結化解資金“供血”難題,及時兌現職工拖欠工資,準許查封設備資產正常使用,最大限度保障了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助力企業擺脫困境、破繭重生。
對被執行企業及特許經營資質整體收購,助力企業新生
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冊資本2200萬元,后因經營不善,該公司陸續欠付36名債權人總計1640萬余元。由于該公司未能按約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遂申請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行中發現,該公司生產設備嚴重老化,已明顯資不抵債;公司倉庫內亦堆放了大量固體污染物,若不及時處理,后期將面臨嚴重環境污染問題。而公司具有收購固廢及污染土處置(燒結成多孔磚或保溫磚等建筑材料)的特許經營資質,但在執行程序中難以單獨處置,若引入投資人對該企業進行破產重整,并將固體污染物一并處置,企業將有較大挽救可能。灌南法院遂引導債權人申請執行轉破產,并將案件移送由執行法官與破產法官共同組成的“執破融合”團隊進行破產審查。
根據執行階段查明的公司擁有特許經營資質以及公司存有固體污染物待處理等情況,“執破融合”團隊秉持“綠色發展”理念,通過“府院聯動”,最終確定由從事環保行業的某研究院有限公司作為重整投資人引入1400萬元重整投資款,概括承受公司全部資產,并優先支付800萬元用于清償共益債務處置固體污染物。2025年1月破產重整工作圓滿完成,債務人特許經營資質得以存續,信用得以修復,普通債權清償率大幅提升。
據介紹,本案中,灌南法院充分考慮到被執行企業財產的特殊性,為避免相關財產在執行階段被低價處置出售,遂在對固定資產及經營資質的經濟價值進行綜合分析基礎上,引導債權人申請“執轉破”。在破產重整程序中,借助“府院聯動”機制引入專業環保投資人整體收購被執行企業及特許經營資質,解決了稀缺資質無法轉讓的難題,同時促成投資人優先支付投資款用于清償共益債務治理污染,最終實現被執行企業破產重組和綠色轉型升級,債權人利益得以充分保障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