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5〕蘇鹽獄減建字第14號

    罪犯徐禮兵,男,1962年10月7日出生,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人,漢族,小學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0821196210070312,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四監區服刑。

    2022年6月23日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804刑初168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徐禮兵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刑期自2022年2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止)。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10月28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徐禮兵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6月、2023年11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獲得表揚四次,確有悔改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徐禮兵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