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5〕蘇鹽獄減建字第13號

    罪犯孫秋林,男,1955年7月10日出生,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人,漢族,文盲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1028195507101017,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四監區服刑。

    2021年1月27日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1204刑初329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孫秋林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0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止)。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3月18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孫秋林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1年11月、2023年5月、2024年4月、2024年10月獲得表揚四次,確有悔改表現。鑒于該犯系性侵未成年人的成年罪犯,建議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孫秋林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