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5〕蘇鹽獄減建字第30號

    罪犯牛濤,男,1991年4月2日出生,江蘇省盱眙縣人,漢族,小學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0830199104021015,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六監區服刑。

    2023年2月17日江蘇省盱眙縣人民法院作出(2023)蘇0830刑初28號刑事判決,以罪犯牛濤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3年2月14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3月27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牛濤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11月、2024年4月、2024年10月獲得表揚三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牛濤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