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5〕蘇鹽獄減建字第50號

    罪犯卜西漢,男,1988年7月23日出生,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0722198807237736,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九監區服刑。

    2022年6月29日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812刑初619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卜西漢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2年2月28日起至2026年2月19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11月30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卜西漢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7月、2023年12月、2024年6月、2024年11月獲得表揚四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卜西漢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