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市人民法院罪犯曹杏芬暫予監外執行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無錫 發布時間:2025-02-28 瀏覽次數:559
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曹杏芬,女,1983年2月19日出生于江蘇省宜興市,漢族。2024年12月27日本院作出(2024)蘇0282刑初1140號刑事判決書,以賭博罪判處曹杏芬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罪犯曹杏芬以其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
聯系人:錢富良
電話:0510-8796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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