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寒潮來襲,“小太陽”取暖器是為作業人員帶來陣陣溫暖的最佳幫手;夏日炎炎,密閉的生產車間也離不開大功率風扇等消暑降溫設備。但在取暖、納涼的同時,危險也悄然而至:部分人員為圖便利,私改電路、亂接電線,一旦引發用電事故,危害人身安全,責任應由誰來承擔?

郝某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負責生產、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劉某、陳某夫婦系該公司雇傭工人。2022年夏天,因天氣炎熱,劉某發現陳某所在的作業區距離電扇較遠,遂私接延長線,并搬移正在運轉的電風扇至陳某作業區,在搬移過程中觸電,后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經鑒定,劉某死亡原因為電擊傷。郝某被刑事立案后表示不理解:工人私接電路觸電,是意外事故,為什么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查明,用電作業區的落地電風扇自帶電源線為3芯線,其中的地線可以起到防觸電保護作用。而被告人郝某在生產車間的低壓配電柜未設置漏電保護裝置,且使用未接地線的2芯延長線作為移動電的電源線,用電源頭存在安全隱患。加上劉某將風扇原電線剪斷,將私自延長的零線直接與電源的火線相接,通電后整個風扇金屬外殼均成為導體,致使劉某在搬運電扇過程中觸電身亡。被告人郝某作為總經理,車間配備的用電設施不符合國家安全規定,且未及時制止員工私接電線的危險行為,導致1人死亡的重大事故,應承擔刑事責任。經過釋法說理,被告人郝某自愿認罪認罰。最終法院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判處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與安全生產相關聯的特定活動。

【法官提醒】

生產車間電力設備眾多,常出現電源線交錯分布的情形,是用電安全事故高發場所。作業時需提高警惕,堅決杜絕私接電線、擅自改動供電設備等危險行為,搬移用電設備務必斷電后進行操作。同時,企業負責人也要提高安全意識,定期檢查、及時更換破損電線,帶有金屬外殼的用電設備需做好接地保護,并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監管,對不規范行為及時制止,避免類似悲劇發生。

“電線千萬條,安全第一條。”在此也提醒廣大居民朋友要做好自身健康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注意家庭用電安全,長期未用的電器開啟前,先檢查電線是否老化、破損;家庭聚會如需使用多個大功率電器,不要使用同一電源插座,避免電路負荷過載;牢記用電安全知識,拒絕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