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張某減刑一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南京 發布時間:2025-02-16 瀏覽次數:305
罪犯張某,男,1990年10月1日出生,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人,中等專科文化,現在江蘇省浦口監獄二十一監區服刑。
2023年5月24日江蘇省徐州市云龍區人民法院作出(2023)蘇0303刑初143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張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自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整。公安機關扣押的涉案銀行卡、pos機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凍結的贓款依法按比例發還各被害人。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7月28日交付執行。
罪犯張某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4年4月、2024年9月獲得表揚2次,已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的財產性判項,確有悔改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張某減去有期徒刑二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