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倪某減刑一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南京 發布時間:2025-02-16 瀏覽次數:153
罪犯倪某,男,1999年12月23日出生,江蘇省射陽縣人,初中文化,現在江蘇省浦口監獄二十七監區服刑。
2022年4月29日江蘇省濱??h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922刑初162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倪某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刑期自2022年2月19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止)。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8月4日交付執行。
罪犯倪某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4月、2023年9月、2024年3月、2024年8月獲得表揚4次,確有悔改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倪某減去有期徒刑五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