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浦口監獄

                 

〔2025〕蘇浦獄減建字第0054號

    罪犯趙某,男,1993年7月16日出生,安徽省蕭縣人,初中文化,現在江蘇省浦口監獄十七監區服刑。

    2022年11月1日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582刑初909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趙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刑期自2022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8月19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1月17日交付執行。

    罪犯趙某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4年2月、2024年8月獲得表揚2次,已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的財產性判項,確有悔改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趙某減去有期徒刑四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浦口監獄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