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浦口監獄

                 

〔2025〕蘇浦獄減建字第0081號

    罪犯蘇某偉,男,1988年4月27日出生,山東省蘭陵縣人,初中文化,現在江蘇省浦口監獄二十監區服刑。2006年5月30日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23年4月18日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蘇0382刑初173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蘇某偉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刑期自2022年10月23日起至2026年2月22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退繳在案的違法所得3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其余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7月14日交付執行。

    罪犯蘇某偉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4年3月、2024年9月獲得表揚2次,已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的財產性判項,確有悔改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蘇某偉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浦口監獄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