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浦口監獄

                 

〔2025〕蘇浦獄減建字第0199號

    罪犯馮某義,男,1968年3月23日出生,江蘇省邳州市人,初中文化,現在江蘇省浦口監獄康復監區服刑。

    2020年12月28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03刑初43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馮某義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2019年3月7日起至2026年3月6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五十萬元整,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一千零六十四萬六千零五十九元二角五分。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5月14日交付執行。

罪犯馮某義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2年1月、2022年7月、2022年12月、2023年6月、2023年11月、2024年5月獲得表揚6次,確有悔改表現。未全部履行生效判決中的財產性判項。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馮某義減去有期徒刑六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浦口監獄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