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陳某減刑一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南京 發布時間:2025-02-13 瀏覽次數:434
罪犯陳某,男,1994年12月8日出生,江蘇省沛縣人,大專文化,現在江蘇省浦口監獄十四監區服刑。
2022年11月22日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302刑初242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陳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刑期自2023年4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12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對于扣押的涉案贓款,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該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0日作出(2023)蘇03刑終33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6月27日交付執行。
罪犯陳某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4年3月、2024年8月獲得表揚2次,已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的財產性判項,確有悔改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陳某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