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徐圣杰減刑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審監庭 發布時間:2025-02-08 瀏覽次數:471
江蘇省鎮江監獄
提 請 減 刑 建 議 書
〔2024〕蘇鎮獄減建字第2083號
罪犯徐圣杰,男,1999年12月5日出生,安徽省宿州市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42221199912054516,現在江蘇省鎮江監獄十一監區服刑。
罪犯徐圣杰,曾因非法攜帶管制器具,于2018年8月4日被浙江省瑞安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四日。
2020年12月31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04刑初27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徐圣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該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日作出(2021)蘇刑終69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6月25日交付執行。
罪犯徐圣杰自入監以來,能夠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2年3月、2022年9月、2023年2月、2023年7月、2024年1月、2024年6月獲得表揚6次,確有悔改表現。鑒于該犯系暴力性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應當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徐圣杰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