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蘇州監獄

                 

2024〕蘇蘇獄減建字第號

    罪犯米軍營,男,1980年7月10日出生,安徽省潁上縣人,漢族,小學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41226198007106597,現在江蘇省蘇州監獄五監區服刑。

    2019年6月25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8)蘇08刑初32號刑事判決,以罪犯米軍營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米軍營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3日作出(2019)蘇刑終275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于2022年1月11日向罪犯米軍營送達生效。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6月22日交付執行。

    罪犯米軍營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3月、2023年8月、2024年2月、2024年8月獲得表揚4次,確有悔改表現。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米軍營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