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甘金帥減刑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審監庭 發布時間:2025-02-08 瀏覽次數:194
江蘇省徐州監獄
提 請 減 刑 建 議 書
〔2024〕蘇徐獄減建字第號
罪犯甘金帥,男,1980年11月14日出生,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0882198011144210,現在江蘇省徐州監獄七監區服刑。曾因犯故意傷害罪于2003年被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又因犯故意傷害罪于2012年8月13日被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2020年11月17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08刑初19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以罪犯甘金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賠償人民幣51295元。該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4日作出(2021)蘇刑終136號刑事附帶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對甘金帥的定罪量刑予以核準。判決于2021年7月19日向被告人甘金帥送達生效。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9月28日交付執行。
罪犯甘金帥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2年6月、2022年12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2024年4月、2024年9月獲得表揚6次,確有悔改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甘金帥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