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徐州監獄

                 

2024〕蘇徐獄減建字第號

    罪犯鄒海鵬,男,1989年10月9日出生,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人,漢族,大專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1284198910096452,現在江蘇省徐州監獄二監區服刑。

    2020年1月16日江蘇省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12刑初8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鄒海鵬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個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同案犯不服,提出上訴。2021年2月25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刑終71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對鄒海鵬的定罪量刑予以核準。判決于2021年3月10日向鄒海鵬送達生效。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3月29日交付執行。

    罪犯鄒海鵬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1年12月、2022年12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2024年4月、2024年9月獲得表揚6次,確有悔改表現。該犯財產性判項終結本次執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鄒海鵬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