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徐州監獄

                 

2024〕蘇徐獄減建字第號

    罪犯劉丹,男,1981年6月15日出生,湖北省潛江市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429005198106154978,現在江蘇省徐州監獄一監區服刑。

    2020年12月23日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09刑初55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劉丹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繼續追繳違法所得。該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9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21)蘇刑終102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對劉丹的定罪量刑予以核準。判決于2022年5月26日向劉丹送達生效。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6月19日交付執行。

罪犯劉丹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3月、2023年8月、2024年2月、2024年7月獲得表揚4次,確有悔改表現。該犯財產性判項已終結執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劉丹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