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京監獄

                 

2024〕蘇南獄減建字第2052號

    罪犯趙孝中,男,1975年3月10日出生,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人,漢族,初中文化,現在江蘇省南京監獄一監區服刑。1999年10月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020年11月11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05刑初9號刑事判決,以趙孝中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六萬三千八百元。同案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0日作出(2021)蘇刑終19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裁定2021年3月31日向罪犯趙孝中送達生效。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5月25日交付執行。

    罪犯趙孝中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2年2月、2023年2月、2023年7月、2024年1月、2024年7月獲得表揚五次,確有悔改表現。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2021)蘇05執899號之一裁定終結執行,追繳違法所得六萬三千八百元經(2021)蘇05執899號之一裁定終結本次執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趙孝中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