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刷卡少算價款 不當得利法院判返還
作者:劉光亮 發布時間:2011-02-15 瀏覽次數:624
疑是天上掉個大餡餅,不料卻被法院傳喚變成被告。句容人李某在購物刷卡時由于收銀員操作失誤,少付了商品價款,待知曉后卻推諉不還,無奈之下,營業員王某將其告上了句容法院。
經審理查明,原告王某系句容某商場的收銀員。2010年10月的一天,被告李某在該商城購買四件兒童羽絨服,合計人民幣820元,李某來到收銀臺用中國銀行卡刷卡付款,哪知收銀員王某一時疏忽大意,在刷卡時誤將820元刷成了82元,少刷人民幣738元,等到下班結賬時發現了這一情況,按照商場規定,收銀員王某將738元的損失賠償給了該商場。之后,王某多次就此事與李某協商解決,均未能解決問題。萬般無奈之下,王某向句容法院起訴,要求被告返還人民幣738元。
審理中,經申辦法官審理認為,消費者在商場購物應當全額支付價款,收銀員王某在收銀中操作失誤少刷了738元,應當視為不當得利,于是依法判決李某返還給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