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鎮江監獄

                 

2024〕蘇鎮獄減建字第2075號

罪犯賀磊,男,1984年5月4日出生,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1302198405041611,現在江蘇省鎮江監獄九監區服刑。

罪犯賀磊,2014年11月曾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十2004年3月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2020年1月17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05刑初54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賀磊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萬元整,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七百元整。同案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作出(2020)蘇刑終104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3月26日交付執行。

    罪犯賀磊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2年6月、2022年11月、2023年5月、2023年11月、2024年4月、2024年9月獲得表揚6次,確有悔改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賀磊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