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調解商事糾紛具有“商人糾紛商人解、業內人管業內事”的顯著優勢,可以進一步提升司法解紛效能,降低涉企糾紛解決時間和成本。日前,吳中法院通過法官聯合商會特約調解員的方式成功調解了一起復雜的中介合同糾紛案件。

為擴大生產規模,某科技公司承租了一處大型工業廠房,其與房東的租賃合同約定初期月租金60余萬元。租賃合同簽訂后,某房產經紀公司向某科技公司索要半個月租金標準的中介傭金30余萬元。某科技公司稱其未與某房產經紀公司簽過中介合同,其租賃廠房系通過房東的中介公司促成的,不同意支付某房產經紀公司傭金。某房產經紀公司遂將某科技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支付傭金30余萬元及逾期利息。

審理中,雙方對于是否實際訂立中介合同關系爭執不下,可能需要啟動司法鑒定及追加案外人等程序以查明案件事實,審理難度較大,矛盾糾紛較深。考慮到當地商會可能更了解企業真實情況,企業也愿意通過商會協調處理。吳中法院依托與吳中區工商聯共同搭建的商會商事糾紛訴調對接機制,將訴訟案件委派給吳中青商會的特邀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

調解過程中,法官綜合全案證據從法律上向雙方釋明各自訴訟利弊。商會調解員則從行業實際情況、市場行情及中介人員實際付出等方面,貼近雙方企業,與雙方人員耐心溝通。在法官+調解員的雙向促成下,雙方終于達成一致方案,由某科技公司支付某房產經紀公司中介費80000元,并承擔全部訴訟費用。為抓住時機,承辦法官和商會調解員即刻聯系雙方進行線上溝通,進一步勸導某房產經紀公司,雙方及時在線簽署了調解協議,一起爭議極大的案件得以短期內圓滿化解。

下一步,吳中法院將持續聯動商會等各類行業組織,形成商事糾紛化解合力,加強疑難復雜矛盾糾紛實質化解,多措并舉提升解紛效能,不斷優化轄區法治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