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中院】罪犯趙路偉減刑一案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鹽城 發布時間:2024-10-30 瀏覽次數:372
罪犯趙路偉,男,1994年11月3日出生,安徽省泗縣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42225199411037051,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七監區服刑。
2022年5月16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612刑初149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趙路偉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整,追繳非法獲利人民幣三千二百元整;數罪并罰,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刑期自2021年12月2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整,追繳非法獲利人民幣三千二百元整。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9月7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趙路偉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4月、2023年10月、2024年3月獲得表揚三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整(已履行);追繳非法獲利人民幣3200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趙路偉減去有期徒刑二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