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蘇0324刑更32號


罪犯謝梅妹因犯信用卡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洗錢罪,于2023年12月29日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三萬元。后罪犯謝梅妹提出上訴,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于2024年9月6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生效后,罪犯謝梅妹以哺乳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現將立案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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