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縣人民法院)罪犯謝梅妹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4-09-25 瀏覽次數:391
(2024)蘇0324刑更32號
罪犯謝梅妹因犯信用卡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洗錢罪,于2023年12月29日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三萬元。后罪犯謝梅妹提出上訴,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于2024年9月6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生效后,罪犯謝梅妹以哺乳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現將立案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意見反饋方式:
電話:0516-80389558,通訊地址:江蘇省徐州市睢寧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