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丹桂飄香。2024年10月11日,一輛法院警車緩緩駛入如皋市東陳鎮湯灣村劉某家中,如皋法院開發區法庭干警經過緊鑼密鼓的布置,莊嚴肅穆的國徽下,幾張桌椅拼成簡易的審判臺,一起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的庭審現場即將開始。

2013年,劉某因病去世,但仍欠原告許某81500元裝修款未付,有欠條為證。許某為索要欠款,向劉某的妻子張某及其子劉小某陳述了劉某拖欠裝修款的事實,希望劉某的妻兒能在遺產繼承范圍內給付該筆款項,但對方遲遲未給付。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遂訴至法院。

在本案送達過程中,承辦法官劉娟了解到張某因中風導致行動不便,劉小某又長期不在家,為減輕張某的負病奔波、保證案件如期審理,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劉娟決定將開庭地點設在張某家中,最大限度方便當事人。

庭審中,法官有序推進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節,組織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發表意見。張某表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雖然錢是其丈夫欠下的,她愿意償還,只是目前家境困難,有心無力,只能分期履行。原告知曉張某家境困難,加上感念劉某已經去世,愿意減免一部分欠款。但就具體的分期履行方案,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本案目前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庭審結束后,為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法官以本案為切入點,向前來聽審的村民進行普法,深入淺出地講解了繼承、債權債務等方面的法律知識,并耐心解答群眾提出的法律問題。

如皋法院開發區法庭將積極回應群眾的司法新需求和新期待,最大限度方便當事人訴訟,將庭審搬到田間地頭、門前院外,用實際行動踐行“楓橋經驗”,涵養文明鄉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