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不成換來六年刑
作者:揚州市寶應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1-11-03 瀏覽次數:498
中年男子李某原本有一份收入穩定的工作,每個月能掙三四千元。2011年5月的一天晚上,李某與朋友一起喝酒后,想起自己欠了別人幾百元賭債,如果被老婆知道的話免不了又要有一番吵鬧,自己何不想其他方法“弄”點錢呢?借著酒勁,李某來到一戶人家,推開房門并偷偷的來到東邊的房間。誰知李某剛進屋就被主人徐老太發現了。徐老太頓時喊叫起來,同時一把抓住李某。李某驚慌之下用手捂住徐老太的嘴,掙扎中徐老太將李某的手抓破,徐老太的丈夫聽到動靜也趕忙上前,兩人一起抓住李某。情急之下,李某對兩人進行了毆打、推搡,終于得以脫身并迅速逃離了現場。后經鑒定,被害人徐老太多處軟組織挫擦傷,構成輕微傷。幾天后,做賊心虛的李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實施盜竊行為,后為抗拒抓捕而當場使用暴力,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李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案發后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交待其犯罪事實,是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遂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